第186章 重逢

可能是出于对沈林风的信任,可能是啤酒喝多了一些,秦邱妍今天说话没怎么留有余地,对事情的分析也一刀见血。

沈林风算是见识到了。

他对秦邱妍说:“实话告诉你老同学,我之前还真考虑去同江市买块地,修建一栋属于我自己的写字楼,卖掉其中的一部分,保留大部分自己持有,将来开酒店或者开公司都可以利用起来呢。”

“现在听你这么一说,我犹豫了。”

秦邱妍笑了笑:“不要犹豫,而是直接放弃!”

“老同学,刚才我都才表扬你有眼光,现在你又暴露问题了。记住,即使你不投资地产行业,也不要一厢情愿回到家乡去投资,期待着做荣归故里,跟地方父母官称兄道弟,频频举杯的。大量的实践证明,干这种事的人,结果都会惨淡收场。”

“你从深圳发展,就在深圳努力,没有特殊情况,不要想回老家发展。即使要选择去其他地方发展,也该去一二线城市,千万不能去同江市那种小城市!”

“当然,如果你想在财务自由以后,回家享受生活,但是又怕自己闲不住,投资一点小钱,找点事给自己做做,让自己不太无聊。那是可以投资的。我依然是那个观点,如果回老家做,千万不能大搞。哪怕你买个门面开个烟酒店,也不要去搞什么大投资。”

最后,她说:“我认为未来的十年之内,你最好的投资方向就是电池行业,或者说新能源汽车行业。如果你有余钱,可以想办法追加投资。如果认为没有必要追加投资,我建议哪怕把钱捂在包里,也不要轻易去投资什么房地产。”

......

聊到十二点左右,沈林风准备送秦邱妍回家,但是后者表示她可以打的。

等沈林风结账完毕,她真的很潇洒的招招手,打个的就回去了。

沈林风摇摇头,感觉秦邱妍这个很真实。或许说,在他面前还算真实。从来不因为身份而歧视其他同学,也没有摆着官二代的架子。

关键是,她的认知实在太高,对社会未来的很多看法,他都跟不上节奏。

难道这就是读书读通了的样子?

沈林风苦笑着拍拍自己的脑袋,感觉自己这个榆木疙瘩估计一辈子都读不通了。该说不说,他就是怕读书。尤其是当年作为学生,看到书就害怕。如果不是需要考上大学光宗耀祖,他连高中都不上。读大学那会儿,沈林风基本上就抱着“六十分万岁”的理念,在学校混日子。

后来被社会教育,遇到那么多坎坷,他才开始读一些对自己专业有用的书。

读着读着,沈林风就改变了读书的认知。

书到用时方恨少,大概就是这么一个道理。当你感觉不到自己只是匮乏,便不会觉得自己书读得太少,甚至有时候还拿“尽信书不如无书”,“读书太多人会变傻”来搪塞自己。

跟沈林风相反,秦邱妍算是一个书虫,从小到大就喜欢看书,上大学的时候也随时抱着书读。沈林风对她的印象就是高冷加读书狂。没想到大学毕业之后,他竟越来越佩服爱读书的秦邱妍。

或许是秦邱妍的家庭背景,以及读书的认知结合,让她拥有很多别出心裁的观点。导致沈林风经常跟她探讨各种问题,即使在微信上面,两人也经常沟通一些话题。所以沈林风来到林城之后,便迫不及待的想见秦邱妍。

他知道自己不是想渣秦邱妍。

话说,以他的实力也不允许。毕竟,秦家摆在那里呢。

当然沈林风也非常肯定,自己百分之百没有追求秦邱妍的意思,只是单纯的被对方的努力,丰富的知识和奇特的观点所吸引。

每次跟秦邱妍聊天,他都觉得自己好像在做头脑风暴,从中得到很多启示。

这次也不例外。

当天晚上,沈林风思考很多事,都没有睡好。以至于他决定上午好好睡一觉,下午在林城到处转一转,推迟一天回再同江。

沈林风没有再联系秦邱妍,决定自己一个人逛。

话说当年在这里上大学,林城哪里不被他们的足迹踏遍?

虽然现在很多变化,但是原来的市中心变化不大,其中少部分老破小被推倒重建,但是不影响城市路标,也不影响沈林风熟悉的逛街。

在熟悉的街头走着,很多往事又涌上心头。

比如同学们有空的时候,有事没事总喜欢坐着公交车来市中心玩,哪怕什么都不做,只是单纯的压马路,也觉得是一种满足。

这种事,当然是跟本寝室的同学干得最多。

谈恋爱以后,沈林风更多是陪何玲。

想到何玲,他的脑子便忍不住产生很多回忆。即使曾经苦过痛过也恨过,但是何玲已经成为过去式,沈林风想起也不至于伤心。当他以平常心对待对方的背叛后,感觉也不过如此。想一想两人曾经在一起的日子,还有不少值得回忆的画面。

毕竟,那可是他的青春啊!

大家有没有遇到一种非常奇妙的事情?只要你想起某个人的时候,你大概率就会遇到他了。

沈林风正是如此。

当他逛到小十字附近,准备肯德基吃点东西对付一下,顺便满足一下当年想来却舍不得的消费欲望的时候,推门进去却遇到了何玲。

对,就这么巧!

何玲也感觉很突然,不过她很快就笑着打招呼:“嗨,老同学。”

这句老同学,还算比较客气。

沈林风听了,百感交集,也客套而疏远的点点头:“你好,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。这个点,你不应该在上班吗?”

他知道,何玲上班的银行距离这里很远,整整跨越两个城区。

何玲笑了笑,说:“我现在调到小十字支行来了,这不中午出来吃饭,遇上了你。你也准备吃饭?不如我请你吃顿饭好不好?”

“呃,不用,我自己随便吃点。”沈林风有些尴尬的笑了笑。

没想到,何玲的态度跟她想象的完全不同。

何玲没有坚持,而是转身跟沈林风并排又走进肯德基:“我跟你坐着聊聊天吧,毕竟好久不见了......我觉得咱们没有必要一直不想不理睬,对吧?当年,的确是我不懂事,没有珍惜你的感情。”

沈林风立刻说:“这事算翻篇了,ok?如果你要以老朋友的身份聊聊天,我很欢迎。”

“好的,那就聊聊天。”何玲点头,“我先帮你占个位置,你去点东西吧。对了,我真的已经吃过而且很饱,所以你也不要客气多点。”

老子多点才怪!

沈林风想着,确实就没有多点。

他可不是当初那个患得患失的舔狗,既然何玲说不要,他便不点。不是舍不得花钱,也不是小气,而是尊重何玲的选择。

况且他更不想给对方保留舔狗的印象。

话说当年两人的关系中,沈林风除了捉奸那天表现得强势一点,像个爷们,其他时候在何玲面前就是活生生的舔狗。

舔狗舔狗,一无所有。

当年的沈林风正是太为何玲考虑,什么事情都要满足她,才走到被绿的地步。就拿点餐这种小事情来说,换成当年的沈林风,肯定会给何玲点一些东西,至少也要给她点一杯可乐或者其他饮料。

连何玲都没想,沈林风果然什么都没给她点。

不过她也没有表现在脸上,而是笑着主动打开话题:“你在深圳过得怎么样?我听孙旭说你在深圳混得还不错,都当上公司老板了。”

沈林风笑了笑:“在深圳什么都是老板,我不过是开个小装修公司而已。”

“你就低调吧。我听孙旭说,你还参股了一家锂电池公司。我大概了解一下,果然在工商信息上看到你的资料,你占股第三......呵呵,我的意思是说,你这些年发展得挺好的。嗯,我很为你高兴。”何玲似乎意识到自己说得太对,马上换一个姿态说。

沈林风点点头:“是刚参加投资的,半年不到,实话讲不知道能不能赚钱呢。”

中心不由得有些怪孙旭的八卦,没想到他竟然跟何玲聊这种事。话说两人不是天边隔地边,跨越将近一千公里吗?

难道孙旭又移情别恋,看上何玲?

不至于!

所以沈林风非常奇怪,何玲怎么会从孙旭那里知道这些。不过他并没有马上翻脸,而是笑了笑,告诉何玲自己刚刚投资。

不管怎么说,他不想背负过去的包袱,决定把何玲当普通朋友看待。

能够坦然面对,才算真正走过来了,不是吗?

......